火神的眼泪 消防小队长索贿安检放水判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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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担任台中消防小队长男子蔡旺财,涉嫌索贿让消防安检放水且图利业者惩戒法院第一审将蔡男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他提上诉表示,目前只能靠本俸一半困难度日,且父亲过世,判决他撤职无疑雪上加霜,但第二审认为无理由,驳回定谳。

蔡姓男子任职期间,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对主管事务私人不法利益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违失行为,经台中市政府移送惩戒,惩戒法院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之处分

蔡男提上诉表示,对涉案并不否认,消防安全检查在执行上面临着依法行政公益舆论政治压力信赖保护间的竞合,有微妙的平衡关系,着实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一时短虑铸错,深知悔悟。

蔡说,请法官考量他父亲过世,配偶负责家管,长男次男初入社会做工维生,一家四口仅靠上诉人之本俸一半困难度日,突遭移送惩戒且判决撤职,无疑雪上加霜,「生活照顾请求权」之核心被侵害,况且刑事三审尚未定谳,请减轻宽恕。

合议庭认为,惩戒处分之轻重,属惩戒法庭第一审职权裁量事项,原判决已依凭卷证资料,叙明审酌其违失情节处分之理由,是第一审关于惩戒处分轻重裁量权之正当行使,蔡的上诉没有理由,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