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放水、索贿还吞善款 消防小队长3人涉贪污遭起诉

台中消防局第四救灾救护大队蔡姓小队长向2名消防设备师索贿共6万元;蔡、王姓队员白姓消防士进行3家业者安检时,故意放水,图利业者设备费用罚款共近百万元;简姓分队长则私吞万余元捐款,台中地检署将3名公务员、1消防士及1业者等共5人依贪污罪起诉。

45岁蔡男自90年起任职于台中市消防局第四救灾救护大队,自100年至105年间先后担任各单位小队长,均负责消防安全检查相关业务;王姓队员自103年至107年间负责消防检查业务、简姓女分队长自103年起至107年间负责分队消防行政工作

蔡男在100年5月间向白姓消防士表示,「局里面要开罚单业绩」,「要开你1张做交代」等语。白姓业者以检修不实裁罚金额2万元起为参考,拿2万元贿款交给蔡男,蔡男指称「会跟下面的交代」。

蔡男在101年4月间到1家医院进行消防检查,开立检查不合格规定限期改善单。张姓消防设备师提出检修申报书时,未列出应改善项目,蔡发现不实,竟私下约张见面,告知要开举发单,经张央求,蔡则说:「现在行情是4万元」、「你就拿4万元给我」等语,张即交付4万元现金

104年至106年间,蔡男要求王姓队员在进行餐饮店家具行等业者的安检及复检时放水,王在相关检查纪录表勾选「符合」,并由白姓消防士则制作不实的消防安全设备检修报告,先后图利餐厅业者罚款及改善设备费用23万余元、家具业者53万余元。此外,白姓消防士并为1家音乐餐厅检修申报作不实登载,图利业者。

另有民间社团捐赠5万元,蔡男将6千元拿去还赌债,简姓分队长则私吞1万4000元余捐款。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接获检举,台中检调在107年3月间展开搜索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