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斗子安检所爆「走私白带鱼」收贿43万 3官兵贪污罪起诉
八斗子渔港安检所前日传人员收贿放水弊案,基隆地检署宣布侦结,以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官兵和鱼商共4人。(本报资料照)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队所属的八斗子渔港安检所,2月遭爆有官兵涉嫌包庇渔船将渔获走私中国大陆。16日基隆地检署宣布全案侦结,地检署表示,收贿人员涉嫌接受黄姓鱼商行贿共43万元,并于安检时放水,让黄的渔船违法载运白带鱼出港,全案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4人。
地检署表示,陈男去年4月间分别游说手头不甚宽裕汤男、陈男加入,从去年5月7日到今年1月14日,9度共同收受贿赂,放水让黄男私运白带鱼出港。再由不知情安检所值班人员,在「渔船进出港纪录表」上为「无渔获」之不实之登记。
据了解,因为中国大陆禁止输入台湾石斑、白带鱼等渔获,黄姓渔商见有利可图,在向渔民收购渔获后,便找上陈姓小队长行贿,陈收贿后,再分给同小队的汤、陈两人。后经检廉合作持续搜证及循线向上溯源调查,认定黄姓鱼商涉嫌行贿,经检察官复讯后,向基隆地院声请羁押,法官认为黄姓渔商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嫌疑重大,裁定收押禁见。
本案地检署于16日宣布侦查终结,认定海巡署3男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违背职务收受贿賂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准文书罪;行贿之鱼商黄男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对于公务员违背职务交付贿賂罪,一共4人提起公诉。
地检署强调,该署与法务部廉政署合作积极侦办本案,于短期内侦结起诉, 并追回所有犯罪所得,显示本署检肃贪污、澄清吏治之决心, 并呼吁公务员应洁身自爱,奉公守法,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