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包庇「走私白带鱼」到大陆 海巡八斗子安检所3军士官下场出炉

收贿包庇「走私白带鱼」到大陆 ,海巡八斗子安检所3军士官下场出炉。(中时资料库)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队所属的八斗子渔港安检所,今年2月遭爆3名军士官涉嫌接受黄姓鱼商行贿共43万元,并于安检时放水,让黄的渔船违法载运白带鱼出港走私到大陆。基隆地院审结,判处3人2年到1年10月徒刑,均获缓刑,并支付公库40万到15万元。

根据地检署起诉,陈男去年4月间分别游说手头不甚宽裕汤男、陈男加入,从去年5月7日到今年1月14日,9度共同收受贿赂,放水让黄男私运白带鱼出港。再由不知情安检所值班人员,在「渔船进出港纪录表」上为「无渔获」之不实之登记。

据了解,因为中国大陆禁止输入台湾石斑、白带鱼等渔获,黄姓渔商见有利可图,在向渔民收购渔获后,便找上陈姓小队长行贿,陈收贿后,再分给同小队的汤、陈两人。后经检廉合作持续搜证及循线向上溯源调查,认定黄姓鱼商涉嫌行贿,经检察官复讯后,向基隆地院声请羁押,法官认为黄姓渔商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嫌疑重大,裁定收押禁见。

法官审理后,认定陈姓中尉共犯11罪,判处2年徒刑,应支付公库40万元,缓刑5年;汤姓安检士犯7罪,判处1年11月徒刑,应支付公库20万元,缓刑4年;陈姓安检士犯3罪,判处1年10月徒刑,应支付公库15万元,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