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斗子安检所3官兵涉包庇走私 海巡署:记过汰除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队所属的八斗子渔港安检所,惊爆有官兵包庇走私渔获至中国大陆。(张志康摄)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队所属的八斗子渔港安检所,惊爆有官兵包庇走私渔获至中国大陆。(张志康摄)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队所属的八斗子渔港安检所,惊爆有官兵涉嫌包庇渔船将渔获走私中国大陆。海巡署北部分署16日上午表示,相关人员已立即调离现地,并给予2大过惩处并纳入汰除。

据了解,八斗子渔港安检所的陈姓小队长,涉嫌串通同小队的汤姓上士及陈姓上兵,向鱼商收贿后,在渔船出港安检时放水,让私枭得以透过渔船将渔获走私到中国大陆。

海巡署北部分署表示,在接获线报后,便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内部调查,将全案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基检今年1月便指挥廉政署启动调查及搜索,将陈姓小队长等人拘提到案说明。经检察官复讯后,将陈姓小队长收押禁见,汤姓上士及陈姓上兵则分以新台币6万元及3万元交保。

据了解,因为中国大陆禁止输入台湾石斑、白带鱼等渔获,黄姓渔商见有利可图,在向渔民收购渔获后,便以一趟20万元的代价,找上陈姓小队长,陈收贿后,再分给同小队的汤、陈两人。

据指出,海巡署内部调查时,陈姓小队长一度否认收贿,更对于相关的收贿次数、金额及方式等均不愿说明,但汤姓上士和陈姓上兵则坦承曾四次分到贿款,累计分得4.6万元及3万元。

经检廉合作持续搜证及循线向上溯源调查,认定黄姓鱼商涉嫌行贿,15日再发动搜索将其拘提到案,经检察官复讯后,向基隆地院声请羁押,法官认为黄姓渔商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嫌疑重大,裁定收押禁见。

海巡署北部分署副分署长杨纹宁表示,该案是北部分署主动调查,移送司法机关侦办。相关人员均立即调离现地,同时检讨行政疏失核予2大过惩处并纳入汰除。北部分署将秉持勿枉勿纵、决不护短态度全力配合调查,并持续宣导强化正确法纪教育观念,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