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贪污2600万人民币 起诉书揭薄熙来三宗罪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重庆市书记薄熙来贪渎案22日在山东济南庭审理,检察官花了15分钟宣读起诉书内容指出薄熙来受贿、贪污约2600万元(人民币,下同)。据报导,庭审共有110人旁听,其中包括5名被告亲属

薄熙来案上午在济南中院开审,审判长是济南中院副院长旭光。庭审于8点43分开始,旁听人员包括被告亲属5人及陪同人员2人、媒体记者19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

济南中院官方微博透露了庭审情况。薄熙来由法警带到被告席,并确认了身分。起诉书指出,薄熙来1949年7月3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定襄县人,研究生学历,原是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辽宁大连市长、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长、商务部长、重庆市委书记,2012年9月29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薄熙来曾经意气风发,媒体也极尽好词盛赞。(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根据起诉书,1999年至2006年,薄熙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自2000年至2012年,单独或透过其妻谷开来、儿子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财物贿赂,共计2179万587元。

另外,薄熙来2000年在大连政府的涉密单位改造工程中,贪污了当时承办工程的大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王政刚的500万元,用作补贴薄熙来的家用

至于滥用职权罪,起诉书指出,薄熙来于2012年1月至2月,在有关人员对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案进行汇报和揭发后,以及在时任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叛逃前后,违规实行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

公审高官规则上庭可不穿囚衣。(图/济南中院微博)

审判长说,鉴于本案证据资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在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出庭证人名单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同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庭前证据展示,听取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意见,明确庭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