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上诉 山东高院受理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证实,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的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提出上诉,该案进入二审。

山东高院下午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消息称,「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10月8日上诉期满后,本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不过,山东高院并未说明何时将开庭

▲济南中院一审判决薄熙来无期徒刑。据报导,薄熙来听到判决结果后,情绪激动,紧握双拳。(图/济南中院微博)

被视为「世纪大审」的薄熙来案,济南中院9月22日一审,判薄熙来无期徒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根据大陆的法律,薄熙来可以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10日内,透过山东中院或直接向高院提出上诉,但由于10月1日为十一长假,上诉截止日顺延至节后。

美国华尔街日报》引消息人士称,薄熙来是在9月30日正式提出上诉的。多数分析都认为,一审判决被推翻的可能性很低。另外,大陆法界人士说,山东高院可能不会公开审理,而是重新审视检方在一审时提出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