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德能源行贿案 云林议长沈宗隆等5人遭贪污罪起诉

云林县议长沈宗隆。(周丽兰摄)

云林县议员王又民。(周丽兰摄)

云林地检署侦查风力发电厂商达德集团交付贿赂案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起诉云林县议会议长沈宗隆、议员王又民、钟姓包商;另亦依该条例「非公务员对于公务员不违背职务交付贿赂」罪嫌起诉达德集团前董事长王云怡、云林前办公室执行长潘正纲,先前交保的2名议员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诉。

云林地检署起诉书指出,2019年6、7月间起,达德集团在云林县内设立风力发电厂,期间因民众、地方人士及云林县议会部分议员反对,时常发生陈抗事件,影响云林县政府对开发案支持的态度,以致向云林县政府申请公文、建造执照及使用执照取得时程不如预期顺利,风场开发进度大幅落后,达德集团时任董事长王云怡乃透过集团云林办公室执行长被告潘正纲,寻求云林县议会议长告沈宗隆、议员王又民支持,要求县府相关单位缩短达德集团申请公文及相关执照时间。

云检指出,达达集团在云林县最大开发案为所属专案公司允能公司离岸风力发电厂,预计施作80座风力发电机,前董事长王云怡要求承揽防淘刷工程的下包外商将抛石工程交由沈宗隆指定的钟姓包商所经营的公司承揽,王云怡指示潘正纲与沈宗隆居间协调,王云怡、潘政纲以抛石工程款挟藏贿款之方式,透过钟姓包商交付贿赂沈宗隆,沈同意以职务上行为多方协助达德集团,沈获得2000万元贿赂,钟姓包商获得540万多元贿赂。

云林地检署表示,潘正纲、沈宗隆、钟姓包商于侦讯时坦承犯行,沈宗隆、钟某并已缴回全部犯罪所得。

县议员王又民收贿部分,云林地检署指出,王于2019年间向潘正纲表示希望达德集团能给予金钱赞助,王云怡同意每年支付150万元现金予王又民,王的助理游某于自2019年至2022年陆续向6家厂商购买、取得买受人为达德集团的不实发票后,潘正纲再以「礼品赞助」、「活动补助」等名目向达德集团申请交际费,汇款至潘正纲的银行帐户后,由潘或其妻再提领现金亲自交付王又民,共计交付275万元贿款,王又民则以职务上行为协助达德集团。

云林地检署表示,之前被交保的2名议员都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