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被公公拍肩不舒服呛「不怕你爸睡你老婆」 夫诉离

新竹杨女好猜忌,让丈夫陈男受不了请求离婚,但法官认定此非离婚正当理由,予以驳回。(示意图达志影像/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新竹34岁陈姓男子竹科工程师,与32岁杨姓女子2010年结婚,但婚后发现杨女好猜忌,不只认为曾经外遇公公想侵犯她,还在去年两人同赴日本参加员工旅游时,因为他与一名女同事相谈甚欢而吃醋,让他向法院诉请离婚,但法官审理认为,陈男举证的婚姻破绽并非不可回复,也未必可归责杨女,将全案驳回。

根据判决书,陈男向法院指控,杨女因为公公年轻时曾经外遇,觉得公公是色狼、肮脏,对于偶尔被以拍肩等肢体动作触碰感到恶心,怀疑有被性侵之可能,在手机通讯软体向丈夫说「你爸变态是我的错吗?」「你是要让你爸性侵我,我去跳楼是吗?」「不怕你爸睡你老婆」。此外,她也对婆婆疑似资助丈夫的哥哥买车感到不满,即使婆婆向她出示存折表明没有出钱也不相信,彼此关系紧绷,使夹在中间的陈男感到很为难。

2014年4月,陈男因为没注意到杨女感冒而买了冰品,被她大骂王八蛋,同年6月4日,两人同赴日本参加陈男公司员工旅游,他仅于饭店早餐时与女同事多聊了几句,回程时又碰巧与那名女同事座位相连,杨就因此醋劲大发,还发简讯骚扰那名女同事,让他觉得夫妻间实已无互信基础,在与父母亲沟通后,于2014年6月13日表达离婚意向,让杨女情绪不稳,扬言自杀,虽在2天后一度同意,随后又反悔,并出现企图割腕、跳楼的举动,让陈不堪其扰,向法院诉请离婚。

法官审理认为,陈男虽指双方婚姻过程中大小摩擦不断,双方生活歧异太大,但其所举证之事由是否正当尚非无疑,而且因为他恣意提出离婚诉讼,才致杨女有自杀想法与举动、双方家庭为此感情破裂,两造婚姻纵因此产生破绽,亦不可归责于杨女,陈男以此缘由诉请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离婚,并无理由,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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