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检木村拓哉惨了!诈领加班费还旷职 职务法庭判罚俸1年

▲桃检前检察官黄翎樵诈领加班费、补休,甚至还旷职,遭职务法庭判决罚俸1年。(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地检署前候补检察官黄翎樵,在任期间因连续2年职务评定未达良好,又诈领加班费及补休,获得缓起诉处分确定;他还旷职11日、莅庭迟到等等情事,遭监察院提出弹劾,并送职务法庭议处。职务法庭18日判决对他罚款,金额为最后任职薪俸总额1年。可上诉。

黄翎樵为台大法律系毕业,1992年出生的他,2019年分发到桃园地检署年仅27岁,被称呼「桃检木村拓哉」。但他工作态度不佳,分发到桃检后,公诉莅庭迟到、诉状迟延,甚至还未详实阅卷,导致起诉对象错误等等,结果2021年、2022年连续2年的职务评定均未达良好。

到了2023年,他更因为当年1到3月间他未核实申请加班时数据以申领加班费及补休,总计在3个月内因出国到日本、印尼等地,诈领加班费3,616元及补休时数12小时,另外也旷职11日4小时,最后遭桃园地检署作出缓起诉处分。缓起诉期间为2年,应于缓起诉处分确定日起6个月内,向国库支付缓起诉处分金90万元,现在已经缴交处分金完毕。黄翎樵也在缓起诉做出后,去年6月间辞去检察官职务。

对于黄翎樵的情况,监察院进行调查后,去年12月间决议对他提出弹劾,并将他送职务法庭议处。全案于18日一审宣判,职务法庭认为他因为上开违失行为,有损检察官职务尊严,并损害机关信誉,造成人民对司法失去信心,确实应予惩罚。但考量他已经缴回犯罪所得,也缴交缓起诉处分金,并坦承违失,犯后态度良好。因此职务法庭判决对他罚款,数额为最后任职时的薪俸总额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