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友辰/义大提258亿国赔 司法对行政恣意的棒喝!
▲义大世界开发案遭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全面禁建,最高行政法院判义大胜诉,义大提出258亿国赔。(图/翻摄自义大世界脸书)
根据媒体报导,义大世界开发案遭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全面禁建,双方缠讼多年,案经最高行政法院在去年5月判决义大胜诉(105年度判字第262号),工务局不服声请再审,而最高行政法院于今年7月认为再审之诉无法通过门槛审查,认显无理由予以驳回(106年度判字第405号),义大遂于日前向高雄市政府提出258.77亿元巨额国家赔偿,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过去,人民基于宪法保障的权利,遭受公权力侵害提起行政诉讼后,因败诉率极高,导致行政法院往往被讥为「败诉法院」。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人民跟政府打官司,竟然赢了,行政法院针对未依法行政的工务局,要求其应作成准予义大开工之行政处分,适任发挥公正平亭曲直的司法功能,扭转了「官官相护」的负面印象,令人赞许!
义大对外表示,有关全区管制案的国家赔偿,系根据上开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262号确定判决为请求,而该判决指出,政府依法仅能就各该超容积个案分别处理,不得对义大世界开发案内其他合法建案或土地为全面禁止开发行为之处分,从而认定工务局的作法已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欠缺正当合理之关连性,且违反比例原则。因此,义大主张工务局无视最高行政法院确定判决,行政权无限扩张,坚持全面禁止开发行为的管制明显违法,其造成义大世界开发案全面停摆,损失巨大,决定依法对高雄市政府提出国赔诉讼,业界甚受鼓舞。
按「民不与官斗」是老百姓自古以来普遍的心态,一来认为打官司劳民伤财、旷日废时;二来企业需要跟政府机关打交道,因此往往吃了亏也没辄,只有摸摸鼻子认了,不敢甘冒大不讳,得罪父母官。不过,行政诉讼担负保障人民权益,确保国家行政权合法行使的重责大任,理应坚守权力分立的原则,发挥独立审判的精神,绝不能偏向一方,成为不公不义的背书者,人民对违法悖理的行政处分,亦不应伏首待诛,让权利睡着了。这次义大透过行政诉讼据理力争获得胜诉,更进一步请求国家赔偿,其在捍卫自身权益上,不畏惧和政府打官司的勇气值得肯定。
可惜的是,台湾少数公务员仍旧停留在凡事「我说了算」的老大心态,而未注意到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以这次的义大国赔案为例,姑且不论如此巨额的赔偿金是否能够全数获得法院认可,乃未定之天,但未来法院一旦判赔,国赔金额大部分除了由全民埋单外,若公务员执行公权力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不仅要负起行政违失责任,亦可能成为被求偿的对象,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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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友辰,执业律师、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着有《苏建和案21年生死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