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客注意!政院拍板「国赔法」修法:不顾劝导执意爬山、戏水政府免赔
▲未来民众若不顾劝导执意爬山、戏水政府免赔。(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奥客注意!行政院会24日拍板通过国赔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民众前往国家公园、森林游乐区等,若在适当警告或标示情况下仍执意从事冒险或具危险性活动,政府将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法务部指出,民众在开放之山域、水域等大自然从事户外冒险或具危险性活动,考量管理机关对于公物及设施管理,以维持原有地形地貌为原则,无法全面设置安全辅助设施,也不宜或难以人为方式除去风险,因此人民使用山域、水域,应该具备风险意识,做好自主管理,责任承担。因此人民在已经有适当警告或标示状况下,仍从事冒险或具危险性活动,国家不负或减免损害赔偿责任。
但如果是使用国家公园内等设施,如吊桥、观景台、停车场等,则视个案减轻或免除政府赔偿责任。
行政院长苏贞昌在院会中指出,台湾的山与海范围辽阔,完全由政府管理,实务上并不可行,如今政府态度改变,以政策支持开放山域、海域,但也要促使国人在从事登山、水域活动时,加强风险意识及自我管理,做好活动前之各项安全准备,防止意外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