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支劳力士丢信号弹酿火警 符合自首要件改判4年

北市男误信号弹火警,二审判4年有期徒刑。(图/ET示意图

记者徐恺昕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詹姓男子,因友人劳力士黑鬼手表的归还问题,陪同前往谈判,谈判过程中,因不满对方口气不佳,明知在大楼内有危险性,仍朝办公室丢掷信号弹,导致办公室火灾,其中1人呛伤,所幸无人伤亡。詹男一审被判7年8个月有期徒刑,二审因考量詹男自首,改判4年。

2018年10月,詹男因于友人向李男借了劳力士黑鬼手表未归还,陪同友人前往李男办公室谈判,当天因李男不在,固由李男朋友谢男出来应对,谈判过程中,詹男因不满谢男的口气不佳,竟从手中拿出信号弹朝办公室内投掷,丢完之后头也不回的直接离开。随后,办公室内开始着火,火势蔓延迅速,谢男虽有及时逃出,但仍被浓烟呛伤。

事后,詹男被传唤到案说明,他表示「我一直以为自己丢的是坏掉的信号弹,当下拉开(信号弹)后不见起火,才会随意丢在地板,真的是早上睡醒看到新闻才知道有火警。」原先警方依放火烧毁现有人所在建筑物罪,判处詹男7年8个月有期徒刑,但后来因詹男不服,觉得自己当初仅是想要吓阻而非伤人,再提上诉。二审高等法院认为,詹男得知自己纵火后主动到案说明,符合自首要件,可减轻其刑,改判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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