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士不伦保防官「被退伍」 怒告陆军司令部败诉

陈姓上士与已婚保防官不伦恋,被记过调职工作态度又不佳,遭评鉴不适服退伍。她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原处分违法,判她败诉。(黄捷摄)

曾任陆军司令部战训处保防官的已婚阎姓少校,和当时同单位的陈姓女上士发生不伦恋,甚至在职务宿舍幽会,2人因此遭调职记过。陈女2019年间被核定不适服退伍,她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原处分并不违法,应尊重军方裁量权,判陈女败诉,可上诉。

阎男2007年5月结婚并生子夫妻俩原同居在职务宿舍,阎妻2017年7月退伍返回南部娘家照顾子女,阎男竟自同年10月起与陈女发展不伦恋,还一起在宿舍幽会。阎妻得知后提告,刑事妨害家庭证据不足不起诉,民事判阎男、陈女应连带赔偿8万元确定。

事发后,陈女遭依违反性别互动分际调职并记大过1次,2018年度考绩被评列丙上,陆军司令部2019年间多次召开人评会,最后评鉴陈女不适服现役,核定同年10月1日退伍。陈女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诉讼。

陈女主张,2018年5月21日人评会核定她续服现役,军方竟又注销会议,欠缺法律实质正当性。人评会重新召开后评鉴她不适服现役,相关指控都缺乏证据,评鉴显有瑕疵

陈女并指,她近12年军旅生涯考绩均为甲等或甲上,有多次记功嘉奖,不伦恋曝光后她已被惩处调职记过,人评会却仅以「107年度考绩丙上」就强制她退伍,违反比例及平等原则。陆军司令部碍于军中压力剥夺她的工作权,以绝对服从为由使人评会流于形式,成为「橡皮图章」,已失客观公平,原处分有滥权违法,故请求撤销。

陆军司令部抗辩,两性分际为国军持续要求军纪重点,陈女身为资深干部,逾越男女分际,严重斲伤军誉及纪律,调职后工作态度消极,请她协助招募又不配合,甚至与长官发生争执,最后军团督导成绩也不理想综合考评后才决议不适服现役,并非仅以单一事件评鉴。

北高行认为,人评会认定陈女的工作态度不佳,是根据单位长官长期性常态性的观察结果,并非全然无据,也有将陈女的奖励纪录列入考量,难认违反平等、比例原则或滥用权力,评审程序也合乎规定,因此,行政法院应尊重军方认定不适服的裁量权,遂判陈女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