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判决?女控电车痴汉乱摸 辩「要偷东西」判无罪

日本发生电车痴汉涉嫌乱摸女子,却辩是「想偷东西」,而被判无罪。(图/翻摄自网路,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日本电车上常有痴汉现身,但日前大阪法院针对电车痴汉的判决,引发讨论,有位56岁的无业男子,在去年4月于电车上,涉嫌乱摸女性身体,因此被送办,不过该男子辩称「是要偷东西时,不小心碰到」,因此被大阪法院判决「无罪」。

根据日本媒体报导,该男子当时在电车上,涉嫌隔着女性衣服乱摸身体,以「迷惑防止条例」送办,不过该男在法院上辩称是正准备要偷窃,要拉开别人的后背包时,手不小心碰到女性,而大阪法院采信男子说法,以「男子并非故意碰触女子」,无罪结案

这判决引发网友热烈讨论,直呼「原来这就是痴汉的最佳理由吗?」、「太夸张了啦」。

不过有趣的是,该男在判决无罪后3天,再度在电车上被警方逮捕,原因是「偷窃女性钱包」,该男又辩称「因为之前被冤枉是痴汉,持续睡眠不足,吃了些药,无法做出正确判断而偷窃」。

对于最后峰回路转,网友笑说「他真的是爱偷东西啦!」、「原来不是冤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