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共谍案5人全无罪 北检上诉批北院:保护国安连窃盗罪都不如
北检(图/资料照)
新党青年军成员王炳忠、陆生周泓旭5人被控发展组织,违反《国家安全法》案,台北地院判决5人无罪,台北地检署批评北院判决见解,对国家安全的保护,连窃盗罪都不如,17日正式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北检认为,北院判决认定,周泓旭随身硬碟中档案内容,或可认其有培养战时通敌之内应或接触、招募、吸收军人以发展组织之意,即意指周泓旭为共谍。
北检强调,发展组织,包含逐步、缓慢、隐密、迂回之发展渗透作为,谨慎隐密,避免大张旗鼓。北院认为周未达发展组织之「着手」阶段,判决见解谬误。
北检指出,周泓旭档案已记载「严格坚持公开掩护秘密」、「对外以岛内统派团体名义开展工作」、「达到对军方思想渗透、从中物色可资发展之重点」等内容。北院竟认为未达着手程度,判决对国家安全的保护,连窃盗罪都不如。
另北检强调,周泓旭、王炳忠自国台办、上海市对外联络办公室收取款项,以此发展组织,其中王炳忠撰写建议书由赵超上呈,王炳忠又向赵超请款,且赵超代国台办政党局局长王育文与被告王炳忠「密会」讨论发展方向,已构成对价关系。另检调查获王、周文件显示,2人以社团方式发展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