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陆生共谍案周泓旭、北检提上诉 延押庭临时取消

北院原订今要开押庭,但周泓旭黑衣)与北检均提上诉,全案交由高院审理。(图/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曾来台念政硕士班的29岁陆生周泓旭涉共谍案,今年7月遭检方起诉,周在侦查时坦承犯行,但审理时却翻供「调查局人员利诱,叫我认罪」,台北地院审理后,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处周1年2个月徒刑。由于周男羁押期限将届满,北院原订开庭审理是否继续延押,但周泓旭与北检都提上诉,因此临时取消延押庭,卷证今将送高等法院,全案交由高院分案审理。

北院判决指出,被告周泓旭虽于检调侦查时坦承全部犯行,但在法院审理时却翻供,辩称「我觉得调查局人员是利诱我对于自由渴求的心理叫我认罪。」周选任辩护人主张,周泓旭是为了追求自由所以才听调查局人员的话,并不是出于周泓旭本人的意愿,周因而误信侦查中林律师的话而自白犯罪

合议庭传唤相关证人,包括调查局人员及周泓旭侦查中之林姓辩护律师,认定周泓旭于侦讯过程并未受到任何不正之利诱,全程均选任辩护人陪同,全部自白内容均为与律师分析讨论后所为,并未违反其自由意志

周泓旭虽辩称「我对检举人说这些话都是吹嘘的,是被他设局陷害」等语,但合议庭详阅双方谈话过程录音译文,发现周泓旭告知检举人为大陆地区官员工作内容、每季约1万美元左右报酬等,细节事项均都能够清楚交代,显非胡诌吹牛情节,况这些讯息内容都是周泓旭主动告知,因此明显非其故意设局诬陷被告。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周泓旭为获取报酬,明知海峡两岸关系特殊,彼此间在国际尚属敌对,且大陆地区党务机关人员为吸收、招揽我国政府人员发展组织,竟欲引介我国政府人员与大陆地区人士接触,对我国国家安全危害非低,不过周泓旭行为仅构成未遂,因此依法得减轻其刑,另周于侦查中自白,依国家安全法第5条之1第4项之规定,得再减轻其刑,因此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