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成公司未立即处理职场性骚扰 专家吁企业明订处理流程

根据现代妇女基金会调查,发生职场性骚扰后公司未采取立即纠正及补救措施比例高达87.3%。(李柏澔摄)

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至今迈入第20年,其中第13条明文规范雇主防治性骚扰的责任,应积极于事前预防及事后采取纠正补救措施,有专家表示,公司应明订性骚扰事件处理流程,处理人员也应接受专业训练,才能让性骚扰被害人愿意选择站出来,打造真正友善性别的职场环境

根据现代妇女基金会《我们与性骚扰的距离-女性职场性骚扰网路大调查》统计,发生职场性骚扰后公司未采取立即纠正及补救措施者比例高达87.3%,其中64.2%被害人因有所担忧而并未告知公司,但23.1%的受访者公司虽知悉性骚扰事件,却未采取立即纠正及补救措施。

人资小周末创办人卢世安表示,职场性骚扰事件若未依《性别工作平等法》受理申诉及后续程序,不但重创公司形象,更加影响与其他公司的合作生意,公司要付出的代价要比以往还要高。

他说,很多企业对性骚扰也很苦恼,而职员对公司明订性骚扰事件处理流程最有感,公司管理阶层必须正视,并要求处理人员接受专业训练,才能让性骚扰被害人愿意选择站出来,相关事件也才能被妥善处理。「一个企业连职场性骚扰都处理不好,共融与多元都是奢谈。」

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王如玄补充,企业若有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规范情节,像是事业单位未建置性骚扰防治措施,加上知悉后不予作为,不仅会被处以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缓,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也将会被公开。

一位服务业女性职员受访表示,自己近期就碰到职场性骚扰,但迫于对方长官,很难开口抗拒,又怕工作上一直要合作,万一和上司告状怕影响未来团队工作气氛,怕就算讲了也没用,只好隐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