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复甸》人权院的第一道试金石
蔡英文(右)与身兼人权会主委的监察院长陈菊(左)一同比台湾人权upgrade。(郑任南摄)
民主制度植基于人民的理性。但是由于人类智能不同,有才智愚劣的差异,若要使民主政治得以落实,并朝较高品质发展,间接民主与意见沟通乃有其特殊之重要性。经由间接民主,可以选举才智出众的人士代议政事,自然可以提高民主政治的品质。
当言论不受箝制,人民的意见允许充分表达时,民众乃可以依理性判断各个意见的好坏、高下,渐次形成共识。当言论受到保障之后,至少在言论所及的地区可以从而产生成熟的决策。此后,若能经由有组织的传布,可使意见受到最大多数的支持。因此,集会、结社与新闻自由成为传布意见有力的方式,也是民主制度的基础。训练人民尊重他人发表言论,训练人民勇于发表言论,训练人民善于利用会议沟通意见,训练人民利用媒体得到充分资讯,与训练人民理性判断,是确保一个高品质民主制度的根本。
观察最近政府的作为却正朝向民主政制所坚持原则反向操作。政府为何要大量采购武器?两岸军事实力究竟如何?政府要准许美国莱猪进口,却不说清楚为什么要进口。民进党强行让攸关莱猪进口的9项行政命令全部在立法院通过准予备查,却不说明何以莱猪不会影响人民健康,只会利用政府公权力强力围堵反对言论。非但对个别的反对者进行各种形式的制压,更对长久持反对政府言论的电视台予以撤照。这种法西斯的掌控方式,蔑视《世界人权宣言》基础的四大自由,完全侵夺了人民的言论自由与免于恐惧的自由。
我国各级政府及其公设基金会进行政令宣传,长久以来都用直接置入行销,或以奖补助间接垄断言论。依《预算法》第62条之1规定,政府涉及新闻置入性行销应明确标示为「广告」,而不应使用「广编特辑」、「专辑」、「专题」等名称。就是要避免以人民纳税之经费,用于推动政令而对人民进行洗脑。早于马政府时代,第四届吴丰山监察委员100财调0137调查案,就曾具体纠正在案。蔡政府掌政以来,全面掌握行政、立法、司法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人民没有言论自由,社会大众失去了知的权利。
苏伟硕医师发表质疑莱猪的专业言论,却接连收到国家以不对等的力量,透过媒体、网路曲解、攻击、打压、恫吓其言论自由。为此,苏伟硕25日向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具体提出陈诉。此案将是监察院转型为人权院的第一道试金石。
监察院长兼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委陈菊受访时,针对苏伟硕的陈情案指出,苏伟硕现在行动自如、发言自由,「他今天有受到什么立即的迫害吗?」但人权之侵害恐怕不仅止于桎梏行动与禁制发言而已吧?
我们寄望蔡政府莫忘初心,更希望监察院秉持捍卫人权,能切实做到制度上进谏施政违失之责,让社会大众得以充分掌握不同意见,让人民理性判断事实真相,不允许因不同意见而受霸凌,不允许因不同想法而生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