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资料开放 专家吁推委员会把关

健保署今召开「健保资料运用个资隐私保护权专家讨论会,邀请专家针对资料开放、个资保护提供意见。(林周义/摄影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近期出动「天网」揪出自主健康管理者,引发各界对资讯开放的讨论。面对25年下来所搜集的健保资料,健保署也打算在未来开放350万笔亡者资料,供个人法人或产业来应用。专家表示,应借镜国外作法,推动委员会来把关资讯安全,短期可修正施行细则,长远来看则应另立专法因应

健保署今召开「健保资料再运用及个资隐私保护权」专家讨论会,邀请专家针对资料开放、个资保护提供意见。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范建得说,过去人们对个资抱持的是个人主义概念,但这样的概念在大数据时代已经不太适用,若资讯的开放是为了公共利益,就不该用个人主义筑高壁垒

台大法律学院教授王皇玉表示,健保资料的运用属于目的外使用,每次使用都应说明如何增进公共利益,例如疫调搜集的足迹是为了防止多数人的权益受侵害,就是一种合理的目的。对于亡者的健保资料,并非对方死了个资就不必受保护,像是刑法有妨害名誉罪,亡者的名誉也受到保护,只是和活人意义不同、密度也不同。

王皇玉表示,活人的名誉要考虑的是对方还要在社会上生活,还会和人互动,已死之人则不会再经营这些关系,但他们的名声家人的名声仍要维护,只是保护密度不能比活人高,健保署要开放亡者资料,最好有法律明文规定一次清算清楚。

资讯工业策进会执行长萧博仁表示,美国《HIPPA》明订死后50年内病历仍属个资,要等到50年后才能应用,新加坡则订10年。台湾有个习俗死者为大,很久以前某名人写文章说唐代文学家韩愈得过性病,遭韩的后代提告,因此健保亡者资料也应考虑往生后几年才能开放使用。

另一方面,中研院欧美研究所研究员何之行表示,像是英国商业机构,在利用民众个人资料后,必须提供一定比例的回馈,台湾的健保费率最近刚涨,其实也可能借由相同方式,要求业者提供回馈给健保。

台北医学大学医疗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长李崇僖说,以美国为例,民众提供资料后,可推派代表进入委员会,监督自己的个资如何被利用,民众也能取得资讯回馈。日本则设有《次世代医疗计划法》,创设第三方匿名加工的机构,由医院提供资料,把不同医院、同一个病人的资料串在一起,推动精准医疗,精准医疗是以病人为中心,若只有去识别化,则是以资料为中心,没有改革一定会做不起来。

卫福部人权小组法规会委员罗传贤表示,健保资料的开放,最快的方式是修正健保法的施行细则,说清楚这些资料可以如何被分类、被利用,等时机成熟再修母法。范建得也认同修施行细则,他表示,台湾应成立委员会来管理资料的开放,比照英国的作法,由具有资安专业背景的第三方来建立出资料应用的标准,但在长远来看,还是要另立专法来规范

健保署长李伯璋表示,为让健保资料的开放、再利用,得以保障个人健康隐私,促进健保资讯共享、健康医疗发展及学术研究量能,健保署将参考今日专家建议,研议出最妥适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