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资料库二次利用将立专法

薛瑞元说,现阶段跟数位医疗相关法案有三,第一是通讯诊疗办法,目前已预告,整理意见后公告实施;第二人体生物资料库管理条例正在修正,且已到收敛阶段,未来如基因等资料,也会纳到人体资料库;第三健保资料库二次利用部分将另立专法。

宪法法庭2022年作出判决,认为健保个资虽可继续让学术研究使用,但仍有部分违宪,须在3年内修法或另立专法保障隐私权,让当事人保有健保资料停止利用权。

健保署长石崇良说,二次退出需考量四大面向,包括退出权、资料以有串接健保申报资料的为主、申请使用的对象与用途及商业利益的回馈等。

在退出权部分,要透过法律明定,哪些资料是不能退出的;另资料要以有串接健保申报资料的为主,因现在用以作为二次使用的分析资料,都是在健保署的实体空间中做出运算,例如某个医院要使用病例资料与健保串接时,就不能都使用去识别化资料。

申请使用对象与用途方面,石崇良说,个资法第六条规定,要用于研究等公务应用,然产业界也会有需要,例如作为「AI模型」时,不管最后是产出程式或医疗仪器,都要界定是否能使用。

商业利益回馈部分,可分为有无特定族群限制,如用AI读取X光片判断患者有无肺炎,相关回馈机制可能是挹注健保资金,或化为健康存折上可供使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