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女中狼师性骚扰案 苗博雅:校方处理有缺失!

▲苗博雅。(图/翻摄自苗博雅脸书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中山女子高级中学日前发生教师性骚扰学生案件家长多次向校方陈情未果,该名男教师依旧在校任职,家长忍不住公开发声;对此,苗博雅认为,中山女中处理有缺失,如此声誉卓着的学校,却对法令不熟,让人讶异。

台北市传出有一名高中老师对多名女学生性骚扰,除了开黄色笑话外,甚至趁女学生失恋或以教学为由,做出拥抱或抚摸大腿行径,但学校开完性平会后,只对该名教师做记过处分,请假一年后又可重返校园,引起家长反弹。而教育局除了强烈谴责师对生性骚扰事件,也要求学校依法严惩,教师如果有性骚扰情节严重者,按教师法最重可处停聘、解聘或不续聘处分。

苗博雅认为校方处理有缺失,因为中山女中有4名受害者检举该名教师,而校方性平会只将他们列为利害关系人,并未主动告知调查进度及处理结果;且在调查结束后,也未告知受害人有对调查结果申复的权利,导致部分受害人即使认为校方处理不当,也不知如何处理。

苗博雅也指出,该名被检举的教师还兼行政职,课余时间有许多和学生接触的机会,而与学生互动逾越分际,在学生之间早已有传闻,部分学生甚至会告诫学妹小心那位老师。校方在经学生正式提出检举后,也完全未说明处理情形,导致部分知情的学生及家长感到相当疑惑,担心加害人未来会继续任教会有更多跟学生相处的机会,也忧心不知情的学生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苗博雅提到,《性别平等教育法》第26条规定,在不揭露当事人姓名身份情况下,学校调查校园性骚扰事件,可以视情况就相关事项处理方式原则予以说明,并得于事件处理完成后,经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将事件之有无、样态及处理方式予以公布。但家长请求校方依法说明时,校长主张依法必须绝对保密,完全拒绝说明情况,显然是「误解」性别平等教育法的规定;而如此声誉卓着的学校,却对法令不熟,让苗博雅非常讶异。

然而,苗博雅说,台北市教育局对此事的处置明快,值得肯定。但她更希望中山女中能够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积极正面的处理,真正维护学生权益;苗博雅也强调,是因为顾念被害者的权益,以及与中山女中师生校友情感,所以表达的很客气,但若是校方仍然一意孤行,护面子大过顾学生,她也不会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