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通奸女教授离婚 赔掉「全部财产+月薪2/3+退休金」

屏东谷姓教官邵姓女教授发生婚外情。(示意图达志影像/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屏东某专科学校谷姓教官已婚,却与同校邵姓女教授发生婚外情,奸情被另一名男教授通知谷妻全案闹上法院谷男为了换取妻子撤告,不只写下悔过书详细交代通奸情节,还与妻子离婚并交出全部财产及未来退休金邵女则因身体隐私处特征被指认,无法狡辩,日前被高雄高分院判处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

根据判决,谷男40出头岁,有多次婚姻纪录,特别喜欢年纪较大的女性,包括前任现任妻子都比他大,就连邵女也较他年长4、5岁;邵女曾经结婚但离异,现在独自抚养一名女儿,她因为学生品德问题时常与谷男交流讨论,进而衍生情愫双方时常一起出游,都被同事看在眼里。

2014年1月学校结业式,邵女与谷男到东港唱歌狂欢,更到摩铁发生性行为,玩到隔天凌晨才回家,被在她家帮忙带小孩的男教授质问是否与谷男通奸,让她怒回「关你什么事!」促使不满的男教授向谷妻告状。

在谷妻异常有力的施压下,谷男完全丧失抵抗能力,不只一五一十交代通奸情节,明文撰写于悔过书,还与妻子签署离婚协议,承诺名下价值约千万的全部动产、不动产归对方,另每月薪水拿出三分之二支付赡养费,未来退休金也将全部转入妻子帐户,由她决定如何使用。

谷男经由如此彻底的「割地赔款」,终于换取妻子原谅撤告。而没被撤告的邵女,经证实确与谷男性交后,便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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