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军公教转任私校兼领薪水退俸 教育部2招挡再任护流浪教师

政院政委林万亿 。(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行政院4日拍板修正「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等3项规定,删除违宪条文,未来退休军公教再任私校专任教师,可以同时领取退休俸及薪资外界担忧,此一规定上路恐排挤1.3万流浪教师工作权益。政委林万亿说,确实有这样的争议教育部则说,会修法降低私校聘任、退休人员再任意愿

流浪教师是指当时释宪时,无本职兼职教师是1.3万人,其中2/3在私校,因此才会发生若转任私校但不停发退休金,恐影响到这1.3万人无法转任正职的争议,林万亿表示,的确有这样的争议,但大法官并没有接受政院的说法,认为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补充,配合修正条例的修法,有关停发月退休金的规定虽然删除,但政府致力于降低私立学校聘任退休军公教人员的政策立场不会改变,未来大概会朝两方面,一个是降低私立学校聘任意愿,另外则是降低退休再任的意愿。

林腾蛟进一步解释,「降低私校聘任意愿」部分,教育部会修改大专院校私校奖补助办法,若私校有聘任军公教退休人员,会列为「核减」的奖补助项目;另外,针对薪资部分,也不得用教育部的奖补助款支用。

针对个人退抚储金给付,在现行规定「35%个人支付、剩余65%由私校与政府各半办支付」,未来也会调整后者65%全部改由私立学校自行负担,以降低退休再任的意愿,借由上述多项变革来降低私校聘任意愿。

至于「降低退休人员再任意愿」部分,保险费部分从政府负担改由个人负担,未来个人必需支付从原来的35%提高到67.5%,会增加再任人员的财务负担,借此降低退休人员的再任意愿。

林腾蛟说,年改条例实施后,有关退休再任的人数有逐年降低趋势,从106年军公教总人数是1885位,109年8月降到1115位。以去年为例,1115位中,教育人员再任的就有408位,这部分也会随着未来军公教年金改革,月退俸起支年龄提升、月退所得替代率降低,预期未来退休年龄提高,延后退休也会降低转到私校任职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