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年改的军公教诉讼率低 监委要求考试院、行政院检讨严处

监委仉桂美、刘德勋调查发现,考试院保训会复审决定书行政院诉愿决定书大都通知当事人台北高等法院提诉讼,造成军公教南北奔波,应诉不便,要求考试院与行政院督促所属确实检讨严处,避免再生争议肇生民怨。(赵婉淳摄)

军公教退抚年改上路,引发军公教团体不满,纷向主管机关救济,但后续诉讼比例往往偏低。监委仉桂美、刘德勋调查发现,考试院保训会复审决定书、行政院诉愿决定书大都通知当事人到台北高等法院提诉讼,造成军公教南北奔波,应诉不便,要求考试院与行政院督促所属确实检讨严处,避免再生争议,肇生民怨。

监委仉桂美说,对年改不满者公务员,先向考试院保训会复审,军人教师可向行政院提就济,但若被驳回败诉后,可进一步向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提诉讼。她指出,保训会约受理9万3千多件公务员的复审案量,但真正提起诉讼仅46.51%,教师向教育部与国防部原受理的救济案量,到最后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均骤减。

仉桂美表示,理论上,在高雄的公务员被保训会驳回败诉,应可向高雄高等法院提诉讼,最后一关再到最高行政法院,但考试院保训会与行政院大都通知当事人到台北高等法院续打诉讼,采原告迁就被告的「以原就被」原则

仉桂美指出,行政诉讼法已在2010年修法增订15条之1,明定由「公务员职务关系所在地」的行政法院管辖,使其得以就近寻求司法救济的「以被就原」原则,以保障人民诉讼权,但保训会实际做法却与该法不合。

仉桂美说,虽然「军、教人员」的身分不同于「公务员」,但行政诉讼法为「民告官」,制度设计应以方便原告,保护人民权益为重心,应并采「以被就原」原则。

仉桂美透露,约询考试院辖下的独立机关保训会时,对方还算有诚意,表示将提到委员会研议,而行政院的讲法模棱两可,因此上午在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司法及狱政委员会联席会议提出调查报告,促请相关机关检讨改善,以充分保障人民诉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