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证者即享部分社保 明年元旦起实施!台胞全面纳保 在陆享同等待遇
台胞不论是否在大陆就业,只要持有台胞居住证,即可享有养老保险及医疗险。图为台胞一家四口。(中新社资料照片)
大陆社保卡。(中新社资料照片)
台胞在大陆纳社保重点
大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2日连袂公布《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重点包括:有居住证者即可纳入社保;社保户口可携带及保留,缴费不到15年回台,可以先保留,之后去大陆再累计;受雇的台籍员工一律纳保;港澳台大学生享有医疗保险补助政策等,比照大陆民众享有的待遇。
大陆《社会保险法》共计15条,对纳保资格、帐户管理和企业投保都做出规定。在纳保资格方面,在大陆从事个体户工商经营的台湾居民,可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大陆就业且申领居住证的台湾民众,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大陆居住且领有居住证的未就业台湾民众,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大学生,可享有和大陆大学生同等医疗保障、参加医疗保险。
停社保 余额一次提领
在办理社会保险时,主管单位会帮台胞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会保障卡。台湾民众在申领居住证时取得的公民身分号码,就是他的社会保障号码。
在帐户管理方面,参加养老保险的台湾民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考虑到台湾民众可能不会一直在大陆工作,或许会两岸往返,《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台湾民众在可以领取养老金之前就离开大陆,其社保帐户可以保留,等到下次再到大陆工作、居住并继续缴费,缴费年限可继续累计。如果当事人以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可以把个人帐户里的余额一次提领出来。此外,参加养老保险的台湾民众如果在不同的大陆省分和城市工作,应当转移养老保险。
企业未投保 依法处罚
此外,考量到台胞可能在台湾已投保健保或国民年金,不想在大陆重复加保,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大陆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在企业投保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台湾民众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企业没有依法帮受雇的台胞办理社保,将会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