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纳健保 明年2月实施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23日转述陈揆裁示,来台学籍超过6个月且已完成注册的陆生,不应排除在外,经跨部会审慎研议后,将由卫福部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8条第1项公告:「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由内政部移民署许可发给事由注记『陆生就学』者,为得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之证明文件,并据以被保险人身分参加健保」。公告实施日期订为明年2月1日。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补充,希望陆生纳保后,促进相互来往交流。

卫福部长薛瑞元指出将分两阶段上路,第一阶段陆生仍有学籍须超过6个月,才能获得健保身分的限制,最快24日公告;第二阶段移除陆生或外籍生居留须超过6个月限制,这部分研拟《健保法》修法。陆生未来如比照外籍生,每月将缴纳826元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