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在大陆可享住房公积金 陆方:落实「同等待遇」

示意图大陆规定台湾民众在大陆房也享有住房公积金(图/记者徐政璿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推出新规,台湾及港澳民众可与大陆民众一样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回台时可按规定提取帐户余额。大陆方面表示,这是落实让台湾人与大陆民众同等待遇的措施

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今天发布消息表示,为落实对台湾民众与大陆民众享有同等待遇、便利港澳民众到大陆发展的要求,由中国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和国务院台办等5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在大陆就业的台港澳人士,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实行与大陆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台港澳人士,与大陆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

在住房公积金存储期间,这笔钱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员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受雇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或偿还房贷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中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同,按规定最低为5%,上海为7%。若在上海工作月薪6500元,企业和个人都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每月有910元存入专户。缴交规定比例内的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免税优惠

台湾的民众对于这项规定的反应不一,有人认为,原本就有意在大陆长期发展,这项规定会强化在大陆购屋意愿;但也有人认为,除非高薪,一般受薪阶级也买不起大城市房子两岸关系可能才是影响台湾人是否在大陆买房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