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核夜宿忠孝西遭诉 蔡丁贵洪崇晏一审获判无罪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去4月间反核人士占据忠孝西路,遭警方举牌后驱离,检警将参与的蔡丁贵洪崇晏列为违反集游法首谋加以侦办起诉,台北地院审理17日宣判法官以警方未合法送达解散命令,且亦无法证明2人为首谋,因此,判2人无罪,全案可上诉。

▲蔡丁贵和洪崇晏因反核占据忠孝西路遭检方起诉,但今日法官以警方送达解散命令有瑕疵判2人无罪。(图/资料照)

检警侦办103年4月27日下午至4月28日上午,反核人士违反集游法案,将蔡丁贵、洪崇晏列为号召游行群众,脱离事先申请集会游行路权范围的首谋,并依违反集游法起诉口角公投盟总蔡丁贵及世新大学研究生洪崇晏2人。

蔡、洪2人在审理间分别抗辩自己非首谋,也未犯罪,且主张当时举牌警告及执行驱离行动,均非中正分局正、副分局长,但检方则指称,忠孝东路派出所主管崔企英已获分局长授权,有下达命令的指挥权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在警方的搜证资料中无法证明后来的脱序行为是2人首谋,同时举牌命令也非出自机关首长下达,且现场未点名洪崇晏而蔡丁贵则是因为人声顶沸吵杂,未听见解散命令,因此,警方在命令送达程序上有重大且明显瑕疵,所以,宣判2人无罪,全案仍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