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台商台胞年」实施近一年 达成「3个增多」2个同等待遇

福建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钟志刚。(图/记者蔡绍坚,下同。)

记者蔡绍坚/福州报导

福建省年初将2018年定为「台商台胞服务年」,在全省各地举办各类主题活动,并配合「惠台31条」措施,逐步推出「省66条」「厦门66条」「福州68条」等配套。福建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钟志刚表示,全省透过开展各类活动,切实为台商台胞办成了一系列实事好事,落实了两个同等待遇,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多个方面都取得积极成效。

福建省台港澳办12月27日举行「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情况发布会,由福建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钟志刚、厦门市台办副主任谢永福福州市台办调研员许春保介绍一年来的成效。钟志刚指出,一年来,全省在深化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闽台同胞心灵契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3个「增多」,分别为提供政策集成服务的平台增多、开展转型升级服务的举措增多、落实居民同等待遇的案例增多。

▼福州市台办调研员许春保。

提供政策集成服务的平台增多方面,钟志刚强调,为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措施,福建省推出了66条实施意见,并推动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动配套措施,先后有厦门60条、莆田35条、福州68条、漳州58条、龙岩46条、泉州73条等,「另外,各机构也分别推出『闽台职工交流16条』『闽台文化交流合作17条』『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等措施,充分体现福建省各级部门为台胞谋福祉办实事真情真意。」

钟志刚提到,为落实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政策,福建今年新设4家国家级、8家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1家省级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基地,累计各类台青就业创业基地已达73家。

▼厦门市台办副主任谢永福。

第二项增多,是开展转型升级服务的举措增多,钟志刚表示,省、市各级相关单位机构积极开展「与台企同行N+1」系列活动,针对台商台企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供服务。省司法厅也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促进涉台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目前有17个涉台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覆盖全省9个设区市。

第三项增多,为落实居民同等待遇的案例增多,钟志刚解释,今年全省加大工作力度,率先推动台商台胞实现基本「同等待遇」,他并举例,福建省卫计委优化台胞来闽执业管理服务,截止10月底,台湾医师被认定具有大陆医师资格374人,取得大陆医师资格已在闽注册台湾医师325人,台湾医师在闽短期执业210人,「福建省人社厅支持在闽工作台湾同胞参评福建各类荣誉称号。今年有5名在闽台胞获评为福建省劳动模范、2名在闽台湾青年获得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1名在闽高校任教的台胞获评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

谈到明年的规划,钟志刚强调,「今年一整年执行下来,我们知道了痛点在哪里,为未来打下很好的基础,所以明年,我们将在各项服务举措方面,专注于落地落实,扩大影响面深度广度,可以用三个方面来说,一是推进升级版,在各项举措上更进一步落实,集合台商台胞的建议来改进;二是加大台商台胞服务工作的协同力度,让各个部门能够一起合作,进一步推动『与台企同行N+1』;第三个就是增加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平台的建设,尤其是新媒体,还是台湾同胞爱用的新媒体,才能提供台商台胞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