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会议推通奸除罪化 郑运鹏:婚外情应该高额赔偿

绿委郑运鹏。(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司改国是会议决议通过「通奸除罪化」,民进党立委郑运鹏19日表示肯定,并强调,支持除罪化的同时,他也赞成提高婚外情的赔偿,让破坏家庭双方,负起高额民事赔偿责任,这对配偶和小孩来说,是最实质的保障。

过去不少婚外情发生后,原配告外遇伴侣第三者时,常为了保障婚姻而对伴侣撤告;而在这次女作家林奕含的诱奸事件发生后,传出当初林父想对补习班教师提告,但担忧反被告通奸罪而作罢,因此不少人认为该通奸除罪化,让婚外情回归民事赔偿即可,不用以刑法处理。

郑运鹏在脸书指出,这十多年来没人想碰通奸除罪化的议题,他认为主要是理盲假道学透过网际网路声量崛起,让这个议题一直没办法被正常讨论,尤其是男性立委碰这个议题,就好像是自己想通奸,所以图利自己。

他强调,此议题本身就有两个天生的致命标签—「通奸」、「除罪化」。「通奸」换成「婚外情」,用「情」替代「奸」字,道德上会缓和很多;「除罪化」换成「高额民事赔偿」,也会帮助理解,因为「除罪」这个法律用语指的是刑事除罪,但会让人以为是完全不用负责任。

郑运鹏说,在法律实务上,落伍的刑事上的通奸罪,因为是告诉乃论,这类最后大都演变成「夫妻共同坑杀小三和小王」,吃亏最大的常常都是第三者,最后人财两失,还要面临司法压力。他反问,把婚外情的配偶和第三者抓去关,有什么意义?在极端状况,最倒楣的会是受伤又不愿意或没有能力离开家庭的另一半,被破坏家庭,还要照顾被关的配偶,「有够衰小」。

因此,他建议让破坏家庭的双方,负起高额民事赔偿责任,这对配偶和小孩来说,是最实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