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通奸除罪化运动李天保

天保

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奸者亦同。」司法院大法官解释认为通奸罪规定并未违宪!但妇女团体推动通奸除罪化,司法院长赖浩敏表态支持。社会诸多乱象源头在于道德沦丧,通奸除罪化,将鼓励外遇,成为压垮台湾社会核心价值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代台湾社会病了早已不是新闻,而且病得不轻,人们丧失人性真善美、沉沦名利欲海笑贫不笑娼。社会乱源在于:有钱,什么事都能做。社会上弥漫尽是对名利金权追逐。人们以薪水财富高低来评断一个人的价值,女人男人口袋荷包论断一切,没钱一切免谈。

台湾社会道德堕落沦丧!如果未来通奸真的除罪化,将鼓励更多小三诞生,将扭曲家庭伦理价值观婚姻制度将在台湾社会彻底解体。台湾真的完蛋!没救了!

通奸除罪化,一直以来受到台湾民意强烈反对。主张通奸除罪化者认为公权力不该以法律刑罚方式,介入属于私领域情感和婚姻,但法律是维护社会价值最后一道防线,在当小三都能当得如此理直气壮的年代中,一旦通奸除罪化,婚姻道德力量就此瓦解,以后谁还敢结婚?明天的台湾!将看不到未来!

反通奸除罪化!救救台湾!!救救下一代!让我们能看到明天!!!

世上所有的悲伤和痛苦,完全来自于希望自己幸福。

世上所有的快乐和喜悦,完全来自于希望世界幸福。

唯有当我们为这世界付出爱,才算是真正活着!!

作者李天保,台北,政大硕士,曾任记者等职,现为文创工作者。ET论坛欢迎网友更多讨论与声音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