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再犯先关3天再说 法务部建议修社维法
为遏止酒驾,法务部除考虑透过修法加重刑责外,也建议内政部修正社会秩序维护法,把二犯酒驾行为纳入「拘留」事由,若修法通过,酒驾屡犯者最多将遭拘留3天。
最近全国发生多起酒驾肇事致人死亡案件,警政署5月30日通令全国各警察机关,自6月1日至7月31日展开为期两个月加强取缔酒驾专案性勤务,严格取缔酒醉驾车,提高执法强度及频率。
▲酒驾经常造成重大伤亡。
在刑责方面,虽然去年11月30日才修法提高酒后的刑责,但为符合舆论要求,法务部决定再修正刑法有关酒驾犯罪的规定,将致人于死酒驾行为的法定刑度,从现行1年以上7年以下,提高为3年至10年重刑,已接近杀人罪的起跳刑度。
另据晚报报导,法务部将建议司法院修正刑事诉讼法关于「预防性羁押」的规定,把曾具酒驾前科,再犯酒驾伤人害命的行为视为反复、具习惯性的犯罪,得以羁押;单纯酒后驾车部分,法务部建议修正社维法,对于二度犯酒驾者,即可依法拘留于警局。
换言之,未来若内政部顺利修正社维法,只要两度酒驾被逮,无论肇事与否全都要被关;但基层员警认为,一趟大型酒测勤务下来,移送者不少,如果全部拘留,部分警分局恐将出现「人满为患」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