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铭洋赞成通奸除罪化
此外,立委周陈秀霞也询问,是否支持通奸除罪化?谢铭洋则明确表示,立法政策他赞成除罪化,但最后仍应由立法院决定。
尤美女在审查大法官人事权时表示,过去认为通奸罪是在保护太太、维系家庭制度,但大家都知道,若真的去抓奸,夫妻信任早已破坏,「夫妻之间吵架,一定会提到外面的野男人、外面的野花」;根据所有判决统计,却是女性多于男性,女性占52%,男性占47%。
尤美女说,通奸罪之所以采刑法处理,是想达到吓阻作用,但行使这么多年,完全没有阻却外遇,反而越来越普及。她强调,通奸除罪并不代表通奸合法,仍可以用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来达到婚姻忠诚目的,并就此询问谢铭洋意见。
谢铭洋表示,从立法政策角度来看,通奸违背婚姻承诺、破坏家庭,但要非难也有很多做法,例如先进国家会用民事手段处理,强调刑法应尽量不涉入私领域家庭问题。他说,除非未来大法官会议解释刑法第239条违宪,要不然可能还是得透过立法方式,将通奸除罪化,才能彻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