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除罪勿陷「性别正确」

妇女新知基金会与多个团体,赞同大法官针对「通奸罪」宣告违宪结果。(图/记者林育绫摄)

蔡哲明新闻研究所学生

大法官宣告「通奸除罪化」引发社会舆论抨击,在释字第791号解释里认定刑法239条的通奸罪违宪,目的也是为了回归比例原则,却被外界建构了「性别正确」。

西蒙·波娃著作第二性》中剖析女性二战后的角色,透过存在主义批判男人对于女人的歧视,同时指出女人的弱势来自被动屈服以及缺乏雄心,解放女性必须在生育权以及工作权等制度面下手。

通奸罪是否除罪化早已争论多年,赞成者认为刑法不能处理道德问题反对者认为鼓励外遇且会崩坏价值,却将整个除罪化给潜移默化,建构有利男性且不利女性的性别正确。「通奸除罪」的法律目的在于意识公道而非意识不公私人权利义务就该回归民法,以绑刑法的假卫道来遂行性别市场切割,反而某种程度支配女性成为婚姻出轨的受害者

通奸除罪勿陷「性别正确」,解放女性就该促成法律位阶转型正义,跳脱男尊女卑的性别市场,才能在未来走向真正的两性平权

热门推荐》

单骥/通奸罪除罪化的经济

单厚之/三倍振兴券要振兴谁?

美国遍地烽火:我们该如何理解美国的种族不平等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以上言论代表本网立场,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