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除罪化!律师曝抓奸历程:奸夫淫妇成最大受益者

通奸除罪化!知名律师,回想起当年多次抓奸的场景内幕,更吐出惊人之语:奸夫淫妇成为受益最大者!(图/Shutterstock)

司法院法官今(29日)做出释字第791号「通奸罪及撤回告诉之效力案」解释,刑法第239条正式走入历史。通奸除罪化确定通过后,知名律师「黑心律师」发布976字心得,回想起当年多次抓奸的场景与内幕,更吐出惊人之语:奸夫淫妇成为受益最大者!

自称「黑心律师」的杨律师在通奸罪除罪后不久,在脸书上透露过往曾数度和征信社合作「抓奸」的回忆。他表示「刚当律师时,我常半夜跟着征信社破门而入抓奸,拆散别人又有钱赚,全台湾几乎都抓过了。」令杨律师讶异的是,他原本以为都是男方外遇居多,事实上「老公通奸的比例只比老婆出墙略高一些而已。」

说到抓奸,杨律师说,征信社会收2种费用,第一个是「跟监跟拍的费用」,真的要抓奸时,就找律师报警,随后,奸夫淫妇就会先到警局谈和解,若能谈成,征信社直接抽3-5成佣金,这才是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杨律师指出,早期征信社经理真的赚很大!没有底薪业绩前段的光奖金月入破百万。不过在今天通奸除罪化后,征信社就只剩下跟监跟拍的收入了,他预测这1、2个月内征信社产业会大缩水,很多浪子回头的业者搞不好会就此「重操旧业」也说不定。

至于通奸除罪化的最大受益者,杨律师指出,「警察、检察官刑庭法官、书记官」受益最大,因为案件量减少;而「奸夫淫妇」也会受益,因为没有刑责了后,就会在警局内签下高达百万元的和解书民事赔偿的费用又很低,对于有钱人来说,根本就是零钱」而已。另外,对正宫而言,拿到的「分手费」,在扣掉律师、判决费用后,也寥寥可几。

杨律师表示,通奸除罪化的结果其实是有好有坏,但目前「坏的部分」讨论度很少,希望未来能提高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赔偿的,提高「行情」才能让通奸除罪化的坏处尽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