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妇出轨花心人夫 绿帽夫怒控:通奸除罪后玩更疯

贵妇出轨人夫,通奸除罪化后如夫妻,绿帽夫求偿100万,台中高分院判决赔偿46万元确定。(中时资料照)

一位名下拥有逾4000万资产的杨姓男子,怀疑结婚10多年的叶姓妻子,出轨一名中低户的江姓已婚男子,而且2人交往时,江男另有外遇对象,却又劈腿自己的妻子,让他气愤的是,自从通奸除罪之后,2人奸情更加变本加厉,如同一对新婚夫妻四处玩,因而向妻子与江男求偿100万元,台中高院认为江男与叶女侵害杨男配偶权明确,驳回2人上诉,应赔偿46万元确定。

据「自由时报」报导,杨男2019年发现妻子与江男有暧昧,妻子就搬出去到外租屋,同年3月16日晚上,他到妻子的租屋处探视,发现门口有一双男人鞋子,进门后发现江男躲在厕所,因而发生扭打;去年4月19日又目睹2人到中兴新村暗处约会,妻子坦承与江男发生性关系。

杨男控诉,妻子与江男都已婚,却为了在一起,各自抛家弃子,甚至通奸除罪化之后,如同新婚夫妻相偕四处出游,由于江男已侵害到他的配偶权,因而向2人索赔求偿100万元。

彰化地院一番判决江男与叶女应赔偿杨男46万元,2人不服提起上诉。江男辩称,杨男提出的照片,只能证明两人出游,并未提出2人有性行为侵害他配偶权事证,且杨男名下财产价值超过4000万元,年收入超过85万元,自己却是中低收入户,2019年所得仅27万余元,认为赔偿金额应在25万元以下。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检视录音对话纪录,发现江男的元配质问叶女「妳现在要跟他搞一腿」、「被我跟监到现在...妳都清楚他有老婆有小孩的人哦,妳还跟他出游去垦丁,每个景点还过夜,对不对?」,叶女则回答:「是,我尊重妳的做法」,「都发生了,这是事实」。

法官根据上述证据,显示2人多次单独出游、过夜,且发生亲密行为,已未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际,侵害到杨男的配偶权,驳回2人上诉,考量杨男所受痛苦程度,判决应赔偿46万元,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