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出轨10年!绿帽夫雇征信社搜证 怒提离婚向小王求偿

妻出轨十年!绿帽夫雇征信社找证据后,怒提离婚并向小王求偿。(图:shutterstock/达志)

新竹1名梁姓男子与李姓妻子2003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10年前李女开始不理家事,经常不见踪影、在外过夜,令梁男心生怀疑,因此聘请征信社跟踪调查,发现妻子与1名李姓男子发生婚外情,且时间长达10年,一怒之下去年与妻子诉请离婚,并向李男请求赔偿非财产上之损害7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李男因赔偿25万元。可上诉。

原告起诉主张:原告与李女于2003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并于2023年另诉和解离婚成立。原告与李女结婚后数年间生活尚称和睦,然李女约于10年前开始不理家事,平日晚归未与家人共进晚餐,每周固定有1至2日凌晨1、2点才回家,周六、日必有1日不在家,或以加班为由不见踪影、在外过夜,令原告心生怀疑,始聘征信社跟踪调查。

经征信社调查,发现李女于与原告婚姻存续期间,至少有自2021年10月18日起至11月20日止该期间,多次驾驶与原告家庭共用之汽车去接被告,再由被告开该车载李女,二人单独至其他地点约会、用餐,或停车在新竹市路边,由李女在车内帮被告打手枪,或多次开车至汽车旅馆,共处数小时并发生性行为,甚至在某医院急诊室附近车震。

被告与李女10多年前即结识于李女任职之公司,且李女均会将汽车旅馆提供之肥皂、矿泉水带回家长期供家人使用,足认被告与李女在明知彼此各有家庭之情况下,发生不伦之关系期间已长达约10年之久。

被告辩称:伊与李女仅是一起聊天、吃饭之好朋友而已,且两人系于李女2020年9月发生车祸后,始有较密切之接触,然伊从未介入或影响原告与李女间之婚姻,更未与李女有逾越男女分际之亲密举动。原告所提之影像、相片等证据,仅足显示伊与李女曾一起外出用餐,或伊因李女车祸受伤致行动不便而对其有搀扶之动作,二人间并无牵手行为。

他曾与李女及其他友人多人,共同至汽车旅馆内唱歌,但绝无原告所称伊与李女单独二人至汽车旅馆共处或发生性行为等情形,伊与李女并无原告所述之不当交往行为,原告所述并非事实,其提出之录影光碟,所显示之录影时间及影像不够明确,且影片进度有断续,伊认为有经过剪接之嫌等语,并声明:原告之诉驳回。

法院调查,且李女在庭所称其与被告及其他友人,会一起搭乘系争车辆至汽车旅馆,亦与被告所述其他友人不会一起搭系争车辆至汽车旅馆之情,亦廻不相同,洵不可采。被告有与李女二人,单独多次至汽车旅馆内约会之情,应堪以信实,且以被告与李女,多次在汽车旅馆内独处之时间非短之情形,衡诸一般人之认知及常情,被告与李女在汽车旅馆内疑似有为性行为乙节,亦应可资认定。

参酌原告与李女结婚后育有2名子女,2023年10月24日和解离婚在案,及被告之侵权行为之期间、态样,对原告造成精神上之痛苦等情,是原告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非轻,认原告所得请求赔偿之精神慰抚金,应以50万元为适当,逾此部分之请求,则无从准许。被告与李女二人应平均分担此义务,故被告应赔偿予原告之精神慰抚金即为2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