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暧昧对话「想要有人帮我弄高潮」 绿帽夫向小王求偿40万
阿南指出,被告阿中却与阿紫交往期间,进行了大量亲密对话。(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中阿南(化名)与阿紫(化名)结婚后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阿紫去年却与阿中(化名)发生婚外情,阿南发现2人互传「但是比较想要有人帮我弄高潮」、「爱你喔」、「可以改用你的口水漱口吗」、「顶多把你拖去床上而已」、「我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小窝」等讯息,一状告上法院,要阿中赔偿40万元。
近日在法庭上获得裁决,要求被告阿中赔偿15万元。案件的根源在于被告明知阿紫已婚,仍与其保持亲密关系,并涉嫌发生性行为。此举被认定为对原告婚姻生活的重大侵害。
阿南指出,阿紫是其合法配偶,两人自民国102年9月27日结婚并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然而,被告阿中却与阿紫交往期间,进行了大量亲密对话「比较想要有人帮我弄高潮」、「爱你喔」,甚至发生了性行为。原告强调,这一行为已突破一般社会通念,造成其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因而要求被告赔偿40万元的非财产上损害赔偿。
被告阿中在法庭上辩解称,他并不知阿紫已婚,且阿紫曾声称与原告已离婚,才与其进行简讯对话等。因此,被告对其行为不以为然,并予以抗辩。
经法院查明,原告与阿紫的婚姻状况确凿无误,且根据LINE对话纪录,被告阿中于112年11月20日发送了涉及性暗示的讯息给阿紫,「但是比较想要有人帮我弄高潮」、「爱你喔」、「可以改用你的口水漱口吗」、「顶多把你拖去床上而已」、「我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小窝」双方的亲密对话及暗示已超出普通友人范畴。尽管原告无法证明二人实际发生性行为,但被告的行为已破坏了原告的婚姻生活,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侵权。
法院指出,被告阿中的赔偿请求40万元过高,最终裁定被告赔偿金额为30万元。然而,由于原告已与阿紫达成和解,金额为15万元,这与被告应负担的赔偿金额相符。因此,原告仅可向被告请求赔偿1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