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与小王出游7次!绿帽夫请征信社抓奸 「共处一室」代价30万
▲江男明知李女已为人妻,还多次带她出游并同住一房间,法官判他们须连带赔偿李夫30万元。(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江姓男子明知李姓女子已为人妻,仍多次开车载李女出游,2人举止亲暱甚至同住一房间。李女丈夫知道自己被戴绿帽后气得找征信社抓奸,对2人提出告诉求偿100万元。法院审理时,江男与李女否认通奸,辩称2人出游时还都各带2名子女同住一房,绝对没有发生关系。法官审酌,最终判2人须赔偿李夫30万元。仍可上诉。
李女与丈夫2012年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江男明知李女已是人妻却毫不避讳,2018年12月开始连续5个月多次开车载李女出游。李夫指控,李女与江男相处时不只举止亲暱,还会同住一房发生关系,他在知情后心理承受莫大压力非常痛苦,因此决定提告,向2人求偿100万。
台中地院审理时,李女与江男坦承出游7次,但每次双方都还带着各自的2名小孩,6人同坐一车出游,又虽然5月10日当晚征信社前来摩铁抓奸时房内仅有他们2人,但他们没有发生性行为,这部分征信社人员有进房搜证应该很清楚。
法官审酌,李女已婚却与江男独自出游,在摩铁时2人还共处一室,这行为明显已逾越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范围,足以让李夫身心煎熬,因此判定2人侵害李夫配偶权明确,双方应连带赔偿李夫30万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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