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友与人夫暧昧出游 正宫请征信社搜证后提告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前夫阿德(化名)与第三者阿芳(化名)在婚姻期间发生不当交往,愤而提告。(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前夫阿德(化名)与第三者阿芳(化名)在婚姻期间发生不当交往,愤而提告,并求偿精神慰抚金60万。经法院判决,被告阿德需赔偿小美10万元,可上诉。

原告小美与前夫阿德于2009年结婚,并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然而,小美指控,阿芳明知阿德已婚,仍与其过从甚密,甚至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22年8月多次与阿德单独外出游玩台东,并于公开场合勾手逛街,甚至于窗边接吻、共乘机车回到阿芳的住处休息。事后,小美更委托征信社搜证,取得两人在多次出游中的照片及录音,做为外遇的证据。

面对指控,阿德否认与阿芳的关系逾越一般社交范畴,坚称两人仅是朋友,在公开场合的肢体接触仅限于轻微勾手,并无其他亲密行为。他还反驳称,照片无法证明两人有任何不当举动,ETC扣款纪录也不足以证实他与阿芳的具体行为。

阿芳则辩称,两人仅是在网路游戏中偶尔聊天,直到2022年9月,才在台北第一次见面,当时并不知阿德已婚。她表示,当小美及律师找上门后,她发现事情的严重性后,立即与阿德断绝所有联络。

法院经调查后认定,阿德与阿芳的行为已逾越一般朋友的互动,构成对婚姻忠诚的重大侵害,并对小美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然被告阿芳对于小美配偶权受侵害之客观事实,并无主观故意或过失,自不对小美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责。因此,判决阿德须赔偿小美10万元,而阿芳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