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控儿被抓腿溺毙 相验后不告了
台中市太平区头汴坑溪惊传2人溺毙意外,警消到场救援,27岁陈男及李童已当场无生命征象。(民众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台中市太平区头汴坑溪危险水域9日传2人溺毙悲剧,陈、李2家相约戏水烤肉,27岁陈男与7岁李姓男童先后溺毙。李童父母起初指控,是陈男抓儿子的脚,才让儿子溺死,但检方10日相验,发现李童脚部没有明显抓痕,陈妻也提出照片,指2人有段距离,先生应该抓不到李童。昨晚,李童父母态度大转变,表示既然人死了,就不追究了。
李一家6口与友人陈姓夫妻9日相约到太平区北田大桥下方头汴坑溪边烤肉戏水,未料中午传出7岁李童与陈男双双溺毙,送医抢救不治。
一桩溺水意外,却因男童父母的指控而戏剧化。李童母亲表示,意外发生前陈男和先生已在溪中,儿子在岸上观看,不小心踩到石头上的青苔落水,当时丈夫听见儿子高喊「爸爸救我!」赶忙游过去救儿子,准备上岸靠近石头时,一旁戏水的陈也溺水,露出半个头,丈夫原想把儿子救上岸再救陈,但陈疑因溺水挣扎,没抓住大人,却抓到她儿子的脚。
李父表示,当时陈疑拉住孩子的脚,儿子大声呼救,仍被拉了下去;警方漏夜侦讯,李童舅舅也指称是陈拉住李童的脚。
陈妻则表示,事发前看到先生和李童的父亲都在溪中,后来她就开始滑手机,发生什么事不知道。但陈妻昨秀出手机照片喊冤,指李救儿子时,先生和他们有一段距离,不太可能会抓住李童的脚,希望司法能厘清真相。
检警昨会同法医相验,检察官认定2人都是溺毙身亡,无解剖必要,也未在男童双腿发现明显抓痕。昨双方家属哀戚至现场招魂,晚间李家态度大逆转,表示起初喊告,是因以为陈会被救活,如今人都死了,就不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