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7岁儿遭拉腿溺毙检方判意外 男童母改口:人过世就不告了

陈妻秀出老公溺毙前画面,显示事发前溪中只有陈男李男两人。(民众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台中市太平区头汴坑溪9日发生2人溺毙意外,陈姓男子与李姓男童身亡,原本男童的父母控诉是陈男拉住儿子的脚,才会导致溺毙,不排除提告,但陈男妻子事后出示事发照片澄清非事实检方也说未在男童脚部发现明显抓痕;男童母亲10日对外表示,因为对方已经死亡,就不会提告,现在只想好好办儿子的后事

李姓男子一家6口与友人陈姓夫妻9日相约在台中市太平区北田大桥下方头汴坑溪边烤肉戏水未料在中午时分传出,7岁李童与陈男双双溺毙意外;李童母亲表示,儿子不小心踩到石头上的青苔而落水,当时丈夫听见儿子高喊爸爸救我!」赶忙过去要救儿子起来,准备上岸靠近石头时,一旁戏水的陈男因溺水,露出半颗头,丈夫原想把儿子救上岸再去救陈男,但陈男疑因溺水挣扎,没抓住她丈夫,却抓她儿子的脚。

针对男童父母的控诉,陈男妻子10日曝光事发当天的照片,照片中男童父亲与陈男都在水里,当下并未看见男童遭人拉住。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今天相验也表示,二人都是溺水致死,并无解剖必要,至于男童是否遭抓下水?检察官表示,男童双腿并无明显抓痕,后续将再厘清

男童母亲10日晚间对媒体表示,她仍认为儿子是被陈男拉住脚才会沈下去,表示当时若不是陈男拉人,儿子早就被救上岸,但目前陈男已过世便不提告,只想帮孩子办好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