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2死!7岁童爸喊告「27岁溺毙男」 律师预言结局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台中太平头汴坑溪发生溺水2死意外,死亡的7岁李姓男童父亲指控,同样已溺毙的27岁陈姓男子拉他儿子的脚害命,将告过失致死。对此,律师林智群今天(10日)预言官司结局

▲▼李父强调会对陈男及其家属究责。(图/民众提供、家属提供)

林智群在脸书发文说,「嗯,人都死了,提告结果只会是不起诉,人都死了,你能把死者抓去关吗?所以调查有没有抓脚,只是给小朋友家属一个答案而已。」他也引用《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第6款,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为不起诉处分,其中一点为「被告死亡者」。

林智群也表示,如果男童家长是要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的话,「告死者,也是有意义的,就看检察官要不要给它认证。」对此,有网友留言,「请问可以就死者遗产部分求偿吗」?林回,「陈男27岁,应该没什么钱。」

这起事故发生在9日,当时李家一家6口与陈姓友人夫妻相约到头汴坑溪烤肉。而陈男疑似是在游泳时溺水,挣扎过程中拉一旁的男童,两人双双灭顶,获救后虽然立即送医抢救,但两人还是分别宣告不治。

对此,李父事后指控,是陈男拉到儿子的脚,才会害儿子殒命,因此不排除会对陈的家人求偿。不过,陈妻出面回应,不能接受对方这样指控,但她对事情详细的情况并不清楚,希望一切交由司法来判定。

▲▼警消到场搜救。(图/民众提供)

▲▼林智群发文。(图/翻摄林智群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