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激起全民公愤 江启臣提案:酒测超标「直接没收车辆」

警方执行酒测。(资料照/记者游芳男翻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资深媒体人黄暐瀚母亲凌晨遭酒驾车辆撞击亡故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竟跑到超商买酒喝压惊,引起公愤。为了彻底杜绝酒驾,国民党立委江启臣提出修法,酒测超标者之车辆应直接没入,避免危害发生。

江启臣拟提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条文修正草案」,将酒驾者车辆直接没入。他在提案内容指出,近来民众对于酒驾深恶痛绝,政府亦透过修法提高罚则予以严惩以吓阻酒驾恶行,惟仍有心存侥幸之徒,故除吊扣吊销其驾照,更应剥夺其使用车辆之权利,杜绝其再次于道路肇事之机会,以确保其他用路人行车安全。

提案说明,查行政罚法规定对于违反行政法所定义务者,得处以没入之处分,剥夺其使用财产之权利。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9项,仅针对酒驾累犯者订有因酒驾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没入车辆之规定,对于初犯即致人重伤或死亡者订甚至未订有没入车辆之规定,而酒测超标者更仅有吊扣驾照1至2年之处罚,致酒驾者仍得保有车辆。

提案指出,仅吊扣酒驾者之驾照,却未对车辆有所处置,将使存有侥幸心态之酒驾者继续保有车辆并于道路行驶,恐难达成遏止酒后开车之不当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之目的。爰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规定,对于有违反本条第1项、第3项、第4项及第5项规定者,无待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事故发生,直接强制没入车辆,以彻底防杜酒驾者再次开车上路,危害其他用路人。

江启臣日前也在脸书悼念黄暐瀚母亲,他表示遗憾上次要对酒驾致死者增列「死刑、无期徒刑」法定刑修法因行政院反对、民进党阻挡,最终没有通过。

江启臣说,黄暐瀚母亲在母亲节前夕发生这种噩耗,令人痛心难过;大悲无言,还要有多少生命枉死,才不再有酒后驾车肇事的憾事发生,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酒驾者不再有侥幸心态。

江启臣也肯定黄暐瀚在听闻消息后,还能秉持新闻专业,完成广播工作敬业精神,让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