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出轨想分手遭纠缠 绿帽夫怒告男房仲侵害婚姻法益
小美去年10月尝试结束与阿勇的关系,但遭对方纠缠,甚至需声请法院核发保护令。(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彰化一名男房仲阿勇(化名)因与有配偶的小美(化名)多次发生性行为,被小美丈夫阿德(化名)控告侵害配偶权,一审判阿勇须赔偿精神慰抚金40万元。阿勇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官认定其行为确已严重侵害婚姻法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阿德主张,他与小美于104年结婚,婚姻期间,阿勇明知小美为已婚身分,仍于112年与其交往并多次发生性行为。小美去年10月尝试结束与阿勇的关系,但遭对方纠缠,甚至需声请法院核发保护令。阿德指出,阿勇的行为严重破坏其婚姻,导致自己身心俱疲,甚至罹患忧郁症,遂求偿精神损害赔偿80万元。一审法院判阿勇须赔40万。
阿勇辩称,对侵权行为不持异议,但强调阿德已宥恕小美,免除其赔偿责任,阿勇认为自己应就小美分担额应同,并主张慰抚金过高,请求减至20万元。
二审法院指出,婚姻受宪法与法律保障,夫妻间应互负忠诚义务,任何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均属违法。阿勇与小美的亲密行为超出正常社交范畴,不仅破坏阿德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更对阿德造成心理上的严重创伤。考量双方经济状况与案情,法官认定40万元赔偿金属适当,驳回阿勇的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