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上士性骚三女遭退伍 妻告女下属侵害婚姻败诉

高雄地方法院。(本报资料照)

国防部海军司令部机动雷达侦搜中队苏姓上士组长,因对单位女性有性骚言行,遭核予大过乙次、记过两次、记过两次之处分,考绩评列为丙上,并经现役人评会决议结果为不适服现役退伍,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遭高院驳回确定。不过,苏妻控诉其中一名女下属侵害婚姻,法官审理后判败诉。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苏姓上士「2019至2020年间对单位A女以讯息、言语骚扰及碰触身体实施性骚扰」、「2021年5月起对单位B女以讯息及触碰身体实施性骚扰」及「2019至2021年间对单位C女以言语实施性骚扰」等违失行为,分别记大过1次、记过2次及记过2次之惩罚,年度年终考绩经海侦部评列为丙上,人评会决议核定退伍,苏姓上士不服提起诉愿,遭国防部驳回,因此向高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仍是败诉定谳。

不过,苏妻指控,其中1名女下属与先生传表达爱意的讯息,及在工作场合有亲密的举动、肢体接触,以及在2019年间有同宿旅馆过夜,提告求偿70万元。

高雄法院审理时,该名女下属否认,称当时是因为同仁聚餐后时间甚晚,如当晚返回嘉义后,将无公车可搭乘至住处,才预定在高雄火车站附近旅馆住宿一晚,且房内是2张单人床,绝对没有不当举止。

法官传唤苏男,则坦承有传过暧昧讯息给予女下属,也有同宿旅馆过夜等行为,对方结婚后就有保持距离。但法官查出,该女下属是苏男性骚扰的受害者,并无可能有何暧昧或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情谊,加上无其他事证用来证实苏妻主张,因此判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