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师被申诉性骚扰认侵害工作权 提诉求偿败诉
张姓机师主张女空服员同事申诉他性骚扰,损害他的名誉权、工作权提告求偿败诉。(本报资料照)
某航空公司的张姓机师搭乘自家航班,被洪姓女空服员同事申诉性骚扰被航空公司进行适任调查,张某认为洪女的申诉子虚乌有,损害他的名誉权及工作权,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诉洪女民事损害赔偿100万元并道歉,不过,法院认为洪女申诉的性骚扰案调查属实,因此判决张姓机师败诉,洪女免赔,可上诉。
提出性骚扰申诉的洪姓女空服员指称,她在服务的泰国返台航班商务舱遇见公司同事张姓机师,不料,张姓机师对她莫名的言词及肢体骚扰,感觉恶心。洪女向公司提出性骚扰申诉,并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在脸书社团里也陈述了事件当天的情况及自己的感受。
张姓机师主张,洪女申诉的性骚扰事件,他只是提醒洪女眼角脱妆,并顺手指向机舱厕所,让洪女到厕所查看,没想到洪女就申诉性骚扰,还提起民事诉讼,更在脸书社团网页不实陈述,向公司诬指他有自杀倾向,造成公司对他进行飞行员适任调查,损害他的名誉权、工作权。
北院审理认为,洪女的申诉书、性骚扰访谈纪录、性骚扰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及脸书社团的指述都成立,洪女对张某的求偿也被判赔10万元确定,所以洪女是真实陈述并非杜撰,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
至于张某指称洪女向公司通报他有自杀倾向,法院调查,张某在性骚扰损害赔偿诉讼中向法院提出的函件,自己提到苏启诚事件及种突然想张开双臂向下飞耀的冲动,很实难不让人推断张某因与洪女存有讼争而萌生轻生之意,洪女通报公司,确有所本,非自行杜撰或捏造,航空公司机师的生理及心理状态对飞航安全有重大影响,所以洪女透过公司安全通报系统报告,并不是侵害张某的名誉权、工作权,因此驳回张某的提告,洪女不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