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摸一下?性骚扰申诉案5年激增 律师曝加害人惨痛代价

卫福部保护司与专家学者共同呼吁,与他人互动应「保持社交距离」,切勿成为性骚扰加害人。(王家瑜摄)

卫生福利部统计,近5年性骚扰申诉件数上升,110年全台共1721件,相较106年成长近2.6倍,其中以肢体骚扰为大宗。卫福部保护司今天邀集学者及专家共同呼吁,与他人互动应「保持社交距离」,切勿抱持「摸一下而已」的心态成为性骚扰加害人,并呼吁民众如遭受性骚扰事件,可向警政机关提出申诉。

卫福部保护司司长张秀鸳说明,台湾性骚扰防治有三法,包括「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性骚扰防治法」,分别保障民众在职场、校园和其他场所免于性骚扰。

据统计,近5年性骚扰申诉案件数持续上升,110年为1721件,相较106年成长近2.6倍,其中又以109和110年涨幅较高,皆超过4成。张秀鸳指出,75%的性骚扰申诉案件经调查属实,行为样态以「肢体骚扰」占51%为大宗,其次为「传送色情图片或偷窥偷拍」占26%、「言语骚扰」占14%;被害人以30岁以下居多,女性高达96%。

世新大学性别研究所教授罗灿煐分析,性骚扰是性别和权力位阶交织的结果,近年性骚扰申诉案件持续增加,表示相关制度已进入轨道,但恐怕仍有许多「黑数」,有些被害人会认为只是自己想太多,或是遭受认识的人性骚扰,为了维持原有的和谐关系而选择隐忍。

「性骚扰不只是碰一下而已。」心芙创伤复原中心督导邱惠振指出,被害人行为表现上会变得退缩和逃避,导致学业或工作表现不佳;研究也证实,如果这些创伤没有被妥善处理,会导致忧郁症状;当压力达到紧绷时,则可能出现体重减轻、疲惫、反胃、头痛等生理症状。

邱惠振长期提供性创伤被害人咨商辅导,他分享一名高中女性个案,国小时被家中男性长辈性骚扰,但当时没有意识到,直到高中上了健康教育课后,开始出现忧郁、学业表现下降、人际互动退缩,后来决定诉诸法律管道为自己伸张正义,却没有获得家人支持,认为她这样做是破坏家庭和谐。

卫福部诉愿委员会统计,108到110年共受理223件性骚扰诉愿案件,其中8成由行为人提出,多数理由是「没有犯意」或否认有性骚扰行为。但德臻法律事务所律师郭怡青指出,凡是与性或性别有关的肢体行为、言语等,或是提出性要求作为交换条件,且违反当事人意愿,就构成性骚扰要件。

郭怡青提醒,如果事发时来不及保存证据,事后书面纪录、和他人提及的对话纪录都可以成为有力证据,呼吁被害人应立即求助,千万不要自己藏在心里,应于事发后1年内,向派出所提出性骚扰申诉。另外,「跟踪骚扰防治法」今年6月1日上路,如遭受跟踪或不当追求,除可提出性骚扰申诉,也可以提出跟骚法的书面告诫,两法可并用。

郭怡青指出,性骚扰申诉一旦成立,行为人可能遭行政裁罚1万到10万元不等,此外被害人可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刑事责任方面,肢体骚扰可能构成猥亵罪等、如收到跟骚法书面告诫可能构成跟踪骚扰罪。她呼吁和他人互动要有分寸、保持社交距离,避免自己成为性骚扰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