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洁/法官性骚扰助理 我是律师,也曾被法官缠扰

▲对位于权力不对等关系的下属,做出邀约骚扰缠扰的行为,对他人就是一种性骚扰的压迫!(图/视觉中国CFP)

1997年,我是一位执业才两年的律师,某日开完庭后正在公共电话回BB Call(是的,BB Call乃那个年代的通讯圣品),刚才在台上陪席法官竟走出法庭,跟我要了名片,说我表现很好,家里有事情想麻烦我。

天真无知的菜鸟律师,以为法官深深欣赏我的法庭表现,但也觉得:我的案子还在处理中,和审判庭的法官接触适合吗?才回到事务所就立刻接到法官电话,约在某一处日前刚上了「米其林星级」的知名餐厅见面,说他「打听过我大学第一名毕业,他的儿子想念法律系,希望有机会要请教我」。我跟主持律师报告后,大家决定先去会面了解情况

席间,法官畅谈他打高尔夫球与玩股票的心得,讲述证券商给他多大间的VIP房,并谈到愿意「带着我一起投资,他也带过书记官助理投资」云云。菜鸟律师百般明示与暗示自己是民间司改会成员,并提及自己是律师公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但法官竟说他的案件量很大,十分累,司法非常需要改革………。菜鸟律师一时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回应。一旦问到他公子要报考法律系之事,则推曰下次见面会约儿子一起出来。餐后,法官拿出名牌包赠送,不断拒绝无效后,只好拿回事务所后立刻捐给家扶基金会去义卖。

此后开始数周的缠扰行为,如:每隔几天就日打电话至办公室问何时下班要接送、如助理答林律师感冒没来,则送花至办公室。主持律师看情况不对,直接将本案转由其他律师负责,并要我报告司改会此事。

当时我查遍法规,尚无《法官法》,伦理规范仅四条,均为训示规定(如法官应与时俱进云云),又恐影响当事人权利,不知如何处理为宜。最离谱的是,某日一新来助理不知此人在骚扰,竟答林律师去高院开庭。当我行至高院,该人竟在大门口等候。大惊之余只好立刻说要上洗手间,该人竟说要在厕所门口等。两人在高院洗手间僵持10分钟,我执意不出门,最后他才悻悻然离开。事隔多年,思及此事仍让人愤慨不已,写信给司法院及民间司改会投诉此事,并在主持律师尽力保护下,此人的骚扰行为终于终止。

我身为律师,从法律系毕业,面对这样的事情找不到规定处理和自保,律师公会当时也尚无性骚扰的专门申诉管道

1998年,我去考了公费留考,我觉得自己能力太弱,想出国看看其他国家的法制度与法学教育,了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果台湾要做改革,应该怎么走?往哪里去?防止权力的滥用,成为我一生研究的课题

台湾的司法经过许多前辈的努力,司法的独立、自治、自律,比之我担任律师时,好的太多。这20年来的进步,也是现在我在司法界所见,绝大部分都是很敬业、认真,为当事人权益着想的法官与检察官。他们工作很辛苦,常得不到掌声,而台湾的法制有很多缺漏,却因为司法是最终的一关,使他们必须承担骂名。升迁和评比没有充分反映他们的努力,这也是少数有不适任者仍存在体制内的原因。所幸有许多年轻有热诚的司法从业人员,没有放弃这样的使命,仍在岗位上默默为司法尽心尽力。

这也是为什么,面对这次性骚扰事件(编按:陈鸿斌法官性骚扰女助理一案),我非常愤怒。这么多年过去,竟然还有法官对处于权力不对等关系的助理,做出邀约骚扰缠扰的行为,完全不理解自己的身分和地位,去邀约别人发展关系,对别人就是一种性骚扰的压迫!这样的行为,伤害所有为司法尽心尽力的人的付出,也辜负许多前辈这么多年来为司法独立的努力。

我希望,这种骚扰行为是最后一件,每一位职场上女性,都能自在、平等、在工作上受到应有的肯定。我不认识本案的被害人,但如果妳能看到本文,我希望妳要坚强,很抱歉这个环境让妳受到伤害,但请让我们一起努力,不要再有其他的受害者

后记:该位骚扰我的法官后来已经因他案离开司法界。(本文转载自林志洁粉丝页)

●林志洁,交大特聘教授、司改国是会议委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